居家檢疫車隊-第三次招募公告
為降低居家檢疫者自機場返家或至醫療院所往返及被匡列之民眾防疫風險,並兼顧其交通需求,金門縣府落實防疫政策,將規劃成立居家檢疫車隊提供居家檢疫者點對點交通服務,凡符合下列條件之車隊合作社、車行、個人計程車、租賃小客車業等,符合下要條件要求者,均得於110/6/21前洽觀光處交通行政科協助執行上揭方案。
居家檢疫車隊(輛)招募原則:
1.政府立案合法計程車隊、合作社、車行、個人計程車及租賃小客車業。
2.駕駛員須持有有效之職業大客車或小客車駕駛執照及金門縣營業區域內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且為身心健康者。
3.需具派車便利性,原則上須可於指定時間時間(彈性10分鐘內)時到達指定地點接送旅客。
4.所提供之車輛,須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車況保持良好、安全可靠,且車資收取依計哩程計費錶跳表者。
5.需承保第三人乘客責任險最少20萬。
洽詢專線:082-318823#62769 洪小姐